各有关杏运:
根据市教卫工作党委、市教委《关于开展2014年度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的通知》(沪教委人〔2014〕50号)的精神,在教师节前组织开展“上海市教书育人楷模”推选活动♿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推选范围和条件
推选范围: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各级各类学校在职教师🤾🏽,重点向教学一线教师倾斜👩🏻🔧。
推荐人选的基本条件: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,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👱🏽♂️👨🏻🍳,政治坚定,师德高尚🦷,业务精湛,教书育人成绩显著🤷、贡献突出🛬,事迹感人,享有很高社会声誉,具有重要影响力,人民群众公认。
要特别关注推荐人选的育人能力和师德水平,推荐的人选应该是师德的表率、育人的模范,关爱学生💾,事迹生动👩🏻,感染力强🫱🏼,充分体现先进性、时代性和典型性。
二、推选名额
各杏运推荐1名上海市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🙅🏻♀️🦚,原则上为一线教师。
已获“上海市教书育人楷模”称号者♢,可参加“全国教书育人楷模”候选人的推选📐🙍🏻♀️,不占推荐名额👩🏻🎓。
三、工作要求
1.要坚持以师德表现、工作实绩与贡献作为衡量标准,严格把关,认真遴选🐏,优中选优。
2.要以事迹为基础,包括高校长期聘任的外籍教师🧑🔬。
3.各杏运高度重视,精心组织🧑🏿🔬📵,深入挖掘优秀教师的崇高精神。
4.要通过各种方式,引导师生员工及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投票活动🙍🏻♂️。
四👬、材料报送
请各杏运与2014年6月6日前将推荐报告及候选人材料(材料要求详见附件)报送人事处。
联 系 人:孟得华
联系电话👨🏻🔧:55270660
电子邮箱👩🍳:附件1报送材料有关要求.doc
人事处
2014.5.30